根据各地面试工作进展,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现余空缺岗位365人。为充分合理使用岗位计划,根据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吉林省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吉教联〔2022〕22号)及《吉林省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办法》(吉教联〔2022〕23号),现面向全省开展空缺岗位调剂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政策依据
按照《吉林省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招聘办法》“因各种情况出现岗位空缺的,在已参加笔试并进入面试的人选中依次递补,递补聘用后仍有岗位空缺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剂或组织二次招聘,递补聘用工作由各市(州)负责”,递补后仍空缺的岗位,由地区汇总报送省特岗办,由省级统筹计入无人递补空岗,实施无人递补空岗调剂工作。
调剂原则
空缺岗位调剂由省级统筹,市(州)负责具体实施。按照岗位计划总体数量不变、计划类别不变,空缺岗位县域调剂优先、学科需要优先的原则进行调剂。
各设岗县(市、区)要科学合理制定无人递补空岗调剂计划,经设岗县(市、区)教育局正式行文签发、市(州)审核后统一形成本地岗位调剂方案,报省特岗办备案、网站公告后,按照《吉林省202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办法》组织招聘录用。
工作要求
1.调剂人员为参加面试且未签约人员。
2.以设岗县(市、区)为单位,将无人递补空岗增加至符合需求的可递补的岗位计划中,进行递补。
3.各市(州)在保持整体计划数不变、分计划类别不变的基础上优先进行县域内调剂,县域调剂无法满足需求将进行全省统筹。
4.各市(州)根据本地教师队伍补充需要,指导各县(市、区)科学合理制定空缺岗位调整计划,兼顾县(市、区)教师存量,避免学科过于集中。
5.学前岗位计划由省级统筹。
工作流程
1.9月6日,各市(州)根据招聘实际统计空缺岗位信息,报省特岗办。
2.9月10日前,各市(州)上报调剂工作方案,省特岗办备案。
3.9月14日前,各市(州)调剂工作方案进行网上公告。
4.公告后,各地启动调剂岗位递补工作。按照笔试成绩(含加分)与面试成绩之和排序进行递补,递补原则及程序与首轮可递补空岗保持一致。
5.各市(州)特岗办负责本地区录取、体检等工作。
6.9月20日前完成签约上岗工作。
五、其他
在无人递补空岗调剂中因各种情况再次出现的空缺岗位,将由省级收回岗位计划,另行调配统筹使用。
吉林省教育厅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