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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19人上惩戒“两卡”黑名单

时间:2022-02-25 12:58:25 来源:延边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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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2日,延吉市公安局曝光了今年首批纳入惩戒“两卡”(银行卡和电话卡)人员名单,共有23人上了该名单,其中19人为延边州户籍。这23人不但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而且被银行及电信部门处以相应的惩戒措施。

据延吉市公安局刑警大队综合中队指导员蔡成男介绍,按照公安部“断卡”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延吉市公安局全力以赴推进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整治非法租借、买卖银行卡和电话卡等违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掀起打击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活动高潮。

“2月份,我们局破获了多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多名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这些案件也在进一步侦办中。” 2月23日,蔡成男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正告有意租借、买卖银行卡和电话卡的人员:立即停止一切涉“两卡”违法犯罪活动。因为这种行为不但违法,还会受到银行和电信部门的惩戒。

首先是银行卡方面。一旦成为被公安机关认定的失信用户,银行立即对该用户实施“仅保留1张银行卡,五年内不得新开账户、暂停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的惩戒措施。同时,该用户会被纳入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管理,录入个人征信情况。

其次是手机卡方面。凡被公安机关认定为出租、出借、出售的手机卡,且该手机卡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手机卡的主人即被认定为失信用户。3大运营商将对用户实施“只保留1张电话卡,五年内不得办理手机卡入网业务”的惩戒措施。

延吉警方提醒: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卡、电话卡的行为涉嫌违法犯罪,切勿将自己办理的电话卡、个人银行卡、对公账户及结算卡、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买卖、租赁给他人。

同时,广大群众要提升个人信息保护意识,妥善保护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电话卡,一旦丢失要立即挂失。对于废弃不用的卡应及时办理注销业务,不随意丢弃、买卖。及时到银行、通信部门查询是否有本人名下自己不知道、不使用的银行卡、电话卡,谨防被诈骗犯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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