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为保障全市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持续做好新冠病毒疫苗基础免疫及加强免疫接种工作。请12周岁以上尚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第一剂次、距离接种第一剂次超过21天和符合第三剂次接种条件的中国国籍居民按照此开放信息提示前往指定地点进行接种。
温馨提示:
1.第二剂次接种满6个月的18周岁以上人群可到辖区预防接种门诊,使用与第二剂次灭活疫苗相同厂家的疫苗进行加强免疫接种。
2.请广大居民接种时携带身份证,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有序排队等候接种。
3.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后48小时内,不要进行核酸检测,避免出现核酸检测假阳性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