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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我州消费维权工作成果丰硕

时间:2024-03-15 14:29:01 来源:fi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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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之所向,政之所行。市场监管一头连着市场主体,一头连着民生。
2023年,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持续加强消费环境建设,扎实推进民生实事,深入开展“放心消费在吉林”创建工程,积极开展“3·15”系列宣传活动,畅通消费维权渠道,及时化解消费纠纷,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持续优化消费市场环境,为我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市场监管力量。
2023年,在“放心消费在吉林”创建工作中,我州制定了《2023年延边州深入实施“放心消费在吉林”创建工程推进方案》,在州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框架内,以服务吉林省三个万亿级产业为重点,培育发展放心消费示范单位,以提升消费环境的安全度、经营者的诚信度和消费者的满意度为目的,营造放心消费体验,挖掘消费潜力,提振消费信心,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消费增长。全州共培育各级“放心消费示范单位”264家,其中,省、州、县级“放心消费示范企业”分别达9家、69家、162家,“放心消费示范商圈”“放心消费示范行业”各2个、“放心消费示范工厂”8个、“放心消费示范典型”10家、“放心消费示范试点城市”2个。2023年12月13日,全省“放心消费在吉林”创建工程现场会在珲春市召开,对全省34家荣获“放心消费示范单位”称号的单位进行现场授牌,我州共有7家单位获得“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全省2023年评选出4个“放心消费示范试点城市”,其中,我州占2个,延吉市、珲春市被授予吉林省“放心消费示范试点城市”称号。
一年一次的消费环境指数测评工作涉及市场、商务、文旅、统计、消防、铁路交通、邮政物流等多个部门,州市场监管局积极组织协调各部门召开座谈会,全力配合做好相关信息数据采集工作。《2022年度吉林省消费环境指数测评研究报告》已经发布,我州消费环境指数测评以总分84.43分位列全省市(州)第二位,其中,消费安全和消费满意两项得分均列全省第一。
2023年,全州市场监管系统围绕“提振消费信心”主题,组织开展系列维权活动。积极部署,印发活动通知。在延吉市时代广场开展了州暨延吉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启动仪式。全州市场监管系统开展主题活动17场。其中,“走近3·15消费环境建设市场监管在行动”主题宣传活动8场,参与的消费者达19500余人次,经营者或企业参与317户。
近年来,我州持续推进ODR(在线消费纠纷和解)机制建设,2023年全州新增ODR企业17家,现已引导243家市场主体入驻全国12315平台,注册成为ODR企业,强化消费纠纷源头治理。全州已建ODR企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30件,达成和解157件,办结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65万元,调解成功率、消费者满意度稳步提升。2023年全州新增消费维权服务站8家,全州现有消费维权服务站393家,已建消费维权服务站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55件,达成和解235件,办结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9.39万元。2023年,州市场监管局登记接收市场监管领域投诉7489件、举报3310件,提供各类咨询服务1082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8.7万元,投诉举报初查反馈和办结率达100%,稳定了我州市场价格秩序,维护了我州旅游城市的良好形象。
在2023年《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与俄罗斯联邦消费者权益保护和公益监督署消费者权益保护合作谅解备忘录》签署的重要背景下,我州抢抓政策机遇,指导在珲春市设立俄罗斯消费维权服务站5个、国际消费维权服务站1个。截至2023年底,共受理消费纠纷、解答咨询近100余件次,涉及购物、餐饮、医疗等诸多领域。珲春各中俄消费维权服务站也多次收到来自俄罗斯消费者对维权服务站工作人员及时协调、圆满解决诉求的感谢和赞赏。
我州作为首批消费投诉信息公示试点城市之一,坚持“依法公示、问题导向、社会共治”原则,在强化公众监督、推进社会共治等方面下功夫,做到合法、客观、及时、规范,不损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不侵犯经营者依法受保护的商业秘密,将办结的消费者投诉信息予以全面公示,促使经营者提高诚信守法经营意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自2023年10月份全国12315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平台正式上线运行至2023年末,全州已公示消费投诉1335件。
大潮奔涌江河源,扬帆远航正当时。2024年,全州市场监管系统将继续营造消费维权氛围,开展“3·15”消费维权系列宣传活动,持续规范市场秩序,打造放心消费环境,以提供国际消费维权服务保障为切入点,促进我州消费市场秩序更规范、消费环境更和谐、消费维权更到位,努力推动我州消费维权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延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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